选亲
以色列人的选亲, 一般情况下,男子选妻子要由父母作主,当然有时也可以由自己选择,在选择过程中往往是小伙子采取主动。以色列姑娘极少深居闺房,她们广交朋友,与男子交谈也毫不羞涩拘谨。以色列人常在近亲内选亲,这可能是古老部落生活的遗风。堂(表)兄妹或姐弟之间通婚十分普遍,若属骨肉之亲则禁止结婚。以色列人不同家族间的通婚很常见,娶外邦人为妻的也常有。与异族人通婚,使以色列人的血统变得复杂起来,自然也就影响了希伯来民族宗教信仰的纯洁性,为此,遭到希伯来祭司的强烈反对。对神职人员选妻有特别的要求。规定祭司不可娶妓女,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不可娶寡妇和被休过的妇女为妻,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,或者祭司遗留的寡妇。对大祭司的要求更为严格,他们只能娶希伯来处女为妻。小伙子求亲征得同意后,要付给姑娘的父亲一笔聘金,聘金数量视当时情况而定,聘金也可以用劳役抵偿。